William Hill中文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切实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不断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大力提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心聚力的能力,为实现学院跨越发展,创建“教学型”学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调整安排
㈠ 学院基层党总支及支部设置的调整
根据《新党章》对基层党组织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实际情况,在原党总支及支部设置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基本操作思路:
1、将研究生党总支部下设按年级划分的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中的法律硕士党员与法律系教师党支部进行合并,成立法律系师生联合党支部;
2、除法律硕士以外的研究生党员与机关教工党支部进行合并,成立学院机关师生党支部;
3、调整设置保留1个党总支(本科生党总支部);撤销研究生党总支部以及下设的研究生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第三党支部。
㈡ 党支部支委员会人选的设置
根据《新党章》规定,结合各系工作实际,各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原则上由1-2名支委组成,其中支部书记1名,组织、宣传委员1名(根据工作需要可增设纪检委员1名)。
1、 将新合并成立的法律系师生联合党支部和学院机关师生联合党支部委员会人员进行微调;
2、 对调整后剩下的3个教师党支部委员会:政治学系教师党支部、公管系教师党支部、历史系教师党支部人员进行微调。(旅游系教师党支部不变)
3、 党支部支委的任职条件:中共正式党员(有2年以上党龄)、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务工作,对党的工作充满激情,为人公道正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身心健康(党支部委员一般应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一般不超过50周岁)。
三、时间安排
1、 组织准备阶段(9月22--28日前)
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务必邀请到负责联本系的学院领导参加支委会,汇报情况、酝酿调整人选。再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学习新《新党章》、《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支部委员调整工作的目的、意义,正确引导党员积极参与调整选举工作,依法行使其党员的民主权利。并由原支部委员会向学院党委提交调整支部委员书面请示报告。
2、 学院党委集中审批阶段(9月28—
学院党委委员会就提出支部委员调整的请示,上党委会予以集中审议、批复。
3、 支部委员调整选举阶段(9月30—
新支部委员调整选举工作需参照“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程序进行,在负责联系院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对新调整选举人选的酝酿和选举工作务必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产出的新支部委员在全系方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调整选举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学院党委。
4、 学院党委就调整结果审批及上级报备阶段(10月10—15日)
学院党委就各支部上报的支委员调整选举结果请示,集中上党委会审议、批复。并对各支部委员调整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期满后向大学组织部提交书面报备。
如有未尽事宜,请及时向学院党政办反馈、协调。
中共William Hill中文委员会、